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。
恒和信律師結合《民法典》有關規定,自主編寫案例,以案例和問答形式與法治射洪共同推出《民法典200問》法治宣傳讀物。該讀物圖文并茂地對《民法典》中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作生動展示。
法人及其分支機構
案例:
老朱與長宏火腿公司的分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售賣生豬,現老朱已將養殖的100頭生豬運送給了長宏火腿公司的分公司,但長宏火腿公司的分公司沒錢付款,老朱如何進行權利救濟?
答:
老朱可以要求長宏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承擔付款義務,若長宏公司和分公司拒絕付款的,老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。
法條鏈接
■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。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,依照其規定。
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,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;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,不足以承擔的,由法人承擔。